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达维商务中心主楼323室
来源:广州可为 浏览:1711 发表时间:2021/7/9 15:06:58
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商店,应当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1条、13条、14条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第13条规定。
建筑总面积小于等于一万平方米的商店,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
其中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不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但建设单位主动申请备案的,消防部门应当受理并按规定进行备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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