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来源:广州可为 浏览:3844 发表时间:2020/9/27 15:11:20
2002年7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把锅炉压力容器的许可级别划分为A、B、C、D四个许可级别。国家质检总局对A、B、C级锅炉压力容器进行许可审批,颁发许可证。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区别是:
1、锅炉制造许可证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是两个不同的许可证书,许可制造的范围是不同的。
2、锅炉除了是压力容器,还是特种设备,所以拥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不能生产锅炉。
3、具有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可以生产d类压力容器。
4、取得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才能生产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
5、申请a、b、c级锅炉和a、b、c级压力容器以及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业须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申请资料应先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
【可为咨询】11年专业代办压力管道安装、压力容器制造等TS特种设备许可证,广东省专办,大量成功办证经验,高效快速,安全有保证,更多请咨询姚先生:138-2608-9364